发布时间:2020-05-20
摘要:为完善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体制,4月26日,江西省抚州市办公室印发了《抚州市人民关于深化和完善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将市河道砂石资源部纳入赣抚建材公司统一开采经营范围。 《实施意见》表示,将市河道砂石资源部
为完善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体制,4月26日,江西省抚州市办公室印发了《抚州市人民关于深化和完善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将市河道砂石资源部纳入赣抚建材公司统一开采经营范围。
《实施意见》表示,将市河道砂石资源部纳入赣抚建材公司统一开采经营范围,保持市河道砂石开采经营主体统一、市场统一,巩固有序开采、规范管理局面,同时调整收益分配,维护河道砂石资源所在县(区)利益。
按照市一盘棋的原则,各县(区)河道砂石资源部纳入赣抚建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范围,且今后新增河道砂石规划采量应部许可给当地赣抚建材公司,不得另行将河道砂石开采权许可给其他市场主体。
目前自行组织河道砂石开采的县(区),今年内分期分批将河道砂石开采权许可给赣抚建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其中,资溪、东乡在6月底前,广昌、乐安在12月底前完成。
防洪疏浚原则上统一交由当地赣抚建材公司实施,航道疏浚砂石交由当地赣抚建材公司统一接收并经营管理。
市、县财政原则上先比照当地赣抚建材公司每方砂石开采经营利润的80%,砂石开采权出让费单方征收,再按其实际开采量据实征收。
剩余20%为当地赣抚建材公司的可分配利润,由其按股权比例分红,原则上主要用于企业扩大产。
各县(区)收取的砂石开采权出让费,由市、县财政按照2∶8的比例分成。
各砂场所在乡(镇)维护砂场周边社会稳定,制止群众强揽采砂业务、阻碍砂石运输、强收砂场租金等不法行为,为砂石开采营造良好环境。
自2020年1月起,砂场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原则上由受益财政按照20%左右的比例奖励给砂场所在乡(镇),具体奖励办法由县(区)自行制定。
市本级(含临川区、东乡区、金溪县、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城乡居民建房、装修自用购砂统一按优惠价65元/吨供应,其他县(区)的城乡居民购砂原则上按此优惠价的九折供应;2020年6月底前,实行砂石统一配送。
相关新闻/NEWS
已有632人成功参与
细节问题可微信交流:18336065555